詭
简体: 诡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guĭ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六画 总笔画: 十三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ノフ一ノフフ
仓颉: YRNMU 四角号码: 07612 Unicode编号:U+8A6D 五笔86/98: YQDB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詭guǐ ㄍㄨㄟˇ
◎ 见“诡”。
英文翻译
deceive, cheat, defraud; sly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詭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6
【唐韻】過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委切,𠀤音垝。【說文】責也。【前漢·京房傳】臣出守郡,自詭效功。【師古註】自以爲憂責也。【孔融·薦禰衡表】昔賈誼求試屬國,詭繫單于。【註】自責必繫單于也。 又【玉篇】欺也,謾也。【類篇】詐也。【穀梁傳·文六年】詭辭而出。【註】不以實吿人。 又【玉篇】怪也。【莊子·齊物論】是其言也,其名爲弔詭。【註】弔詭,至怪也。 又【增韻】異也。【前漢·劉輔傳】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。【師古註】詭,異於衆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】殊形詭制。【註】詭,異也。 又違也。【前漢·董仲舒傳】有所詭於天之理與。【師古註】違也。 又毀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論】固之序事不激詭。【註】激,揚。詭,毀也。 又【廣雅】詭隨,小惡也。【詩·大雅】無縱詭隨。【註】不顧是非,而妄隨人也。 又【廣韻】橫射物爲詭遇。【孟子】爲之詭遇。【趙註】橫而射之也。【朱註】不正而與禽遇也。 又譎詭,變化也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瑰異譎詭。 又【廣雅】詭犀,總也。總,音思。 又【正韻】戾也。 又星名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司詭星出西方。【孟康註】星大而有尾,兩角,熒惑之精也。 又邑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將軍蒙騖,攻魏氏畼有詭。【註】畼有詭,魏邑名。 又姓。【左傳·莊十六年】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【註】詭諸,周大夫。夷,采地名。 又人名。【史記·齊世家】桓公長衞姬生無詭。【左傳】作無虧。 又通作恑。【陸機·辯亡論】古今詭趣。【註】詭,變也。同恑。 【集韻】或作謉、譌。【正韻】亦作佹、傀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詭
責也。从言危聲。過委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