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
認
简体: 认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rèn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七画 总笔画: 十四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フノ丶丶フ丶丶
仓颉: YRSIP 四角号码: 07632 Unicode编号:U+8A8D 五笔86/98: YVYN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認rèn ㄖㄣˋ
◎ 见“认”。
英文翻译
recognize, know, understand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認 ·康熙筆画:14 ·部外筆画:7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而振切,音刃。【玉篇】識認也。【增韻】辨識也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【後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 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 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 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𠀤仍去聲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