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
简体: 当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dāng dàng
部首: 田 部外笔画: 八画 总笔画: 十三画
笔顺: 丨丶ノ丶フ丨フ一丨フ一丨一
仓颉: FBRW 四角号码: 90606 Unicode编号:U+7576 五笔86/98: IPKL
基本字义解释
● 當dāng ㄉㄤˉ
● 當dàng ㄉㄤˋ
◎ 均见“当”。
● 當dɑng ˙ㄉㄤ
◎ 作为人称的附缀
英文翻译
◎ bear, accept, undertake; just
康熙字典
【午集上】【田字部】當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8
〔古文〕𤱭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都郞切,黨平聲。【說文】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【玉篇】任也。【論語】當仁不讓於師。【晉語】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【註】當,猶任也。 又【廣韻】敵也。【禮·王制】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【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】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 又直也。【禮·內則】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 又遇也。【左傳·昭七年】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【禮·曲禮】當食不歎。 又適可也。【易·履卦】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逢滑當公而進。【註】當公,不左不右。【禮·學記】當其可之謂時。【史記·禮書】好惡以節,喜怒以當。 又主也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慶封當國。【註】當國,秉政。【儀禮·喪服】童子唯當室緦。【註】當室者爲父,後承家事者爲家主。 又偶也。【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】及飮,卓氏弄琴文君,竊從戸窺,心說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【註】師古曰:當謂對偶也。 又抵也。【史記·屈賈傳】以一儀而當漢中地,臣請往如楚。 又【增韻】蔽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年】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。【李白·蜀道難】一夫當關,萬夫莫開。 又斷罪曰當,言使罪法相當也。【史記·張釋之傳】廷尉奏當,一人犯蹕當罰。【註】當謂處其罪也。【路溫舒緩𠛬書】奏當之成。 又【正韻】猶合也。理合如是也。【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】佐食當事,則戸外南面。【註】當事,將有事而未至。【史記·萬石君傳】內史慶醉歸,入外門不下車,萬石君讓曰:內史貴人入閭里,里中長老皆走匿,而內史坐車中,自如固當。【註】固當者,反言之,以見其不當如是,責讓之甚也。 又過當。【史記·霍去病傳】斬首捕鹵過當。【註】言不啻相等。 又勾當。【歐陽修·歸田錄】曹彬平江南,詣閣門求見。其榜子云: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。又【職官分紀】奏舉京朝官,知縣資序二人,充本司勾當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詔單于毋謁,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。【註】左右當戸,匈奴官名。 又排當,宋宮中宴飮名。 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本羌地,唐置當州,蓋取燒當羌以名之。【後漢·明帝紀】秋九月,燒當羌𡨥隴西。 又縣名。【正字通】鳳州兩當縣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南郡有當陽。又【劉隆傳】遣隆屯田武當。【註】武當,今均州縣也。 又馬當,武當,𠀤山名。 又當康,獸名。【山海經】欽山有獸焉,其狀如豚而有牙,其名曰當康。【註】牙豚也。 又當魱,魚名。【爾雅·釋魚】鯦當魱。【註】海魚也。 又姓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丁浪切,黨去聲。事理合宜也。【禮·樂記】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。【韓詩外傳】君子行不貴苟難,惟當之爲貴。 又底也。【韓非子·外儲說】堂谿公見韓昭侯曰:人主漏泄羣臣語,譬猶玉巵之無當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出物質錢,俗謂之當。【後漢·劉虞傳】虞所賚賞,典當胡夷,瓚復抄奪之。【註】當,音丁浪反。
考證:〔【晉語】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。〕 謹照原文當字下增雍字。〔【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】慶封當國。〕 謹照原文二十六年改二十七年。
说文解字
【卷十三】【田部】
田相值也。从田尚聲。都郎切〖注〗𤱭,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