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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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体: 注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zhù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五画 总笔画: 十二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丶一一丨一
仓颉: YRYG 四角号码: 00614 Unicode编号:U+8A3B 五笔86/98: YYGG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註zhù ㄓㄨˋ
◎ 同“注”。
英文翻译
explain; annotate; make entry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註 ·康熙筆画:12 ·部外筆画:5
【廣韻】之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朱戍切,𠀤音鑄。【玉篇】疏也,解也。【正韻】訓釋也。【毛詩·序疏】註者,著也。言爲之解說,使其義著明也。【儀禮·士冠禮疏】言註者,註義于經下,若水之注物,亦名爲著。【晉書·向秀傳】始秀欲註《莊子》,嵆康曰:此書詎復須註。【舊唐書·𤣥宗紀】上訓註《孝經》,頒于天下。 又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通俗文】記物曰註。【穀梁傳·昭十一年】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楚子也。【後漢·律歷志論】重黎記註。 又【類篇】拏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謰謱,拏也。南楚或謂之支註。 又【廣韻】中句切【集韻】株遇切,𠀤音駐。義同。 又【類篇】述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