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
遺
简体: 遗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yí wèi
部首: 辶 部外笔画: 十二画 总笔画: 十五画
繁部: 辵 部外笔画: 十二画 总笔画: 十六画
笔顺: 丨フ一丨一丨フ一一一ノ丶丶フ丶
仓颉: YLMC 四角号码: 35308 Unicode编号:U+907A 五笔86/98: KHGP
基本字义解释
● 遺yí ㄧˊ
英文翻译
lose; articles lost; omit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遺 ·康熙筆画:19 ·部外筆画:12
〔古文〕𨗮𨖽𨗭【唐韻】以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夷隹切,𠀤音夷。【說文】亡也。【易·泰卦】不遐遺。【註】用心弘大,無所遺棄也。【詩·小雅】棄予如遺。【註】言忘去不復存省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刺】三曰遺忘。 又【正韻】失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功不遺矣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慮無遺計。 又【集韻】餘也。【禮·樂記】有遺音者矣。【註】有不盡之音。【屈原·離騷】依彭咸之遺則。【註】遺,餘也。 又留也。【書·大誥】寧王遺我大寶龜。【左傳·昭十九年】古之遺愛也。 又【字彙補】便旋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小遺殿上。【南史·謝幾卿傳】小遺沾令史。【註】卽俗言小便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遺遺,與委蛇通。【戰國策】出遺遺之門。【註】言其路逶迤也。【管子·樞言篇】遺遺乎若有從治。 又姓。魯費宰南遺之後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以醉切,遺去聲。投贈也,餽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遺人註】以物有所餽遺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請以遺之。 又【玉篇】余恚切【正韻】于位切,𠀤音𧸽。又【集韻】徐醉切,音遂。盈之切,音怡。愈水切,音唯。義𠀤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旬爲切【等韻】似爲切。𠀤與隨同。謙以下人也。【詩·小雅】莫肯下遺。【註】遺,音隨。
说文解字
【卷二】【辵部】遺
亾也。从辵䝿聲。以追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