曆
曆
简体: 历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lì
部首: 日 部外笔画: 十二画 总笔画: 十六画
笔顺: 一ノノ一丨ノ丶ノ一丨ノ丶丨フ一一
仓颉: MDA 四角号码: 71269 Unicode编号:U+66C6 五笔86/98: DTTJ
基本字义解释
● 曆lì ㄌㄧˋ
◎ 见“历”。
英文翻译
calendar, era
康熙字典
【辰集上】【日字部】曆 ·康熙筆画:16 ·部外筆画:12
〔古文〕𢍷厤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𠀤音櫟。【說文】曆象也。【書·堯典】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星四方中星,辰日月所會,曆象其分節,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又【舜典】協時月正日。【疏】《世本》云:容成作曆,黃帝之臣。又【洪範】五曰曆數。【傳】曆數,節氣之數,以爲曆。【疏】算日月行道所歷,計氣朔早晚之數,所以爲一歲之曆。【正字通】曆以日爲主,故从日。其从厤者,推其所經二十八舍,正日躔也。曆法始、中、終皆舉之。先求日至以定曆元,履端於始也。參以昏星,舉正於中也。察日與天會月與日會之盈虛,齊以閏歸餘於終也。《史記》《漢書》通用歷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七】【日部】曆
厤象也。从日厤聲。《史記》通用歷。郎擊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