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
據
简体: 据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jù jū
部首: 扌 部外笔画: 十三画 总笔画: 十六画
繁部: 手 部外笔画: 十三画 总笔画: 十六画
笔顺: 一丨一丨一フノ一フ一ノフノノノ丶
仓颉: QYPO 四角号码: 51032 Unicode编号:U+64DA 五笔86/98: RHAERHGE
基本字义解释
● 據jù ㄐㄩˋ
● 據jū ㄐㄩˉ
◎ 均见“据”。
英文翻译
to occupy, take possession of; a base
康熙字典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據 ·康熙筆画:17 ·部外筆画:13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居御切,音鋸。【說文】杖持也。【論語】據於德。 又【廣韻】依也。【易·困卦】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【詩·邶風】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【註】據猶安也。 又引也,援也。【爾雅疏序】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 又按也。【禮·玉藻】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【疏】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猛獸不據。【註】以爪按拏曰據。 又拒守也。【史記·趙奢傳】先據北山上者勝。 又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 又【集韻】其踞切,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 又【史記註】訖逆切,音戟。【呂后紀】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又叶求於切,音蘧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 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
说文解字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據
杖持也。从手豦聲。居御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