譬
分类: 通用字、次常用字
拼音: pì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十三画 总笔画: 二十画
笔顺: フ一ノ丨フ一丶一丶ノ一一丨丶一一一丨フ一
仓颉: SJYMR 四角号码: 70601 Unicode编号:U+8B6C 五笔86/98: NKUY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譬pì ㄆㄧˋ
◎ 打比方:譬如。譬犹。譬若。譬语。譬喻(比喻)。
◎ 领悟。
◎ 晓谕:譬解。譬说(晓示述说)。
英文翻译
metaphor, simile, example
详细字义解释
◎ 譬 pì
〈名词〉
(1) (形声。从言,辟声。本义:譬如,比喻)同本义
譬,喻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譬彼舟流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小弁》
能近取譬。——《论语》
臣窃为公譬可也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(2) 又如:譬如(举例以比喻);譬犹(譬诸。譬若。譬如);譬况(比喻形容);譬谕(比喻)
词性变化
◎ 譬 pì
〈动词〉
(1) 晓谕,使人知晓
又譬诸外戚。——《后汉书》。注:“譬,晓谕也。”
(2) 又如:譬称(用譬喻的言辞解说);譬类(以类相比喻)
(3) 明白,晓得
言之者虽诚,而闻之未譬。——《后汉书》。注:“譬,犹晓也。”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譬 ·康熙筆画:20 ·部外筆画:13
【唐韻】匹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匹智切,𠀤嚭去聲。【說文】諭也。【徐曰】猶匹也。匹而諭之也。【詩·大雅】取譬不遠。【禮·學記】罕譬而喻。【註】比方之辭。【後漢·第五種傳】羽請住譬降之。【註】譬,諭也。 又猶曉也。【後漢·鮑永傳】言之者雖戒,而聞之者未譬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辟。【詩·小雅】譬彼舟流。【箋】譬,本亦作辟。【孟子】譬若掘井。
考證:〔【禮·學記】罕譬而諭。【註】北方之辭。〕 謹照原文諭改喻。北方改比方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譬
諭也。从言辟聲。匹至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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