譏
譏
简体: 讥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jī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十二画 总笔画: 十九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フフ丶フフ丶一ノ丶フノ丶
仓颉: YRVII 四角号码: 02653 Unicode编号:U+8B4F 五笔86/98: YXXTYXXW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譏jī ㄐㄧˉ
◎ 见“讥”。
英文翻译
ridicule, jeer, mock; inspect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譏 ·康熙筆画:19 ·部外筆画:12
【唐韻】居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希切,𠀤音機。【說文】誹也。【增韻】誚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稱鄭伯譏失敎也。【班固·典引】司馬遷著書,微文刺譏,貶損當世。 又【廣雅】問也。【增韻】伺察也。【禮·王制】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【註】譏,呵察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【玉篇】嫌也。【廣韻】譴也。 又官名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譏察使掌譏察姦僞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幾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關】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。【註】猶幾謂無租稅,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譏
誹也。从言幾聲。居衣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