婢
分类: 通用字
拼音: bì
部首: 女 部外笔画: 八画 总笔画: 十一画
笔顺: フノ一ノ丨フ一一ノ一丨
仓颉: VHHJ 四角号码: 46440 Unicode编号:U+5A62 五笔86/98: VRTF
基本字义解释
● 婢bì ㄅㄧˋ
◎ 被役使的女子:奴婢。婢女。奴颜婢膝。
英文翻译
servant girl; your servant
详细字义解释
◎ 婢 bì
〈名词〉
(1) (形声。从女,卑声。本义:旧社会里被迫受剥削阶级役使的女子)
(2) 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宫为婢,后通称受役使的女子
婢,女之卑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使婢子侍执巾栉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。注:“婢子,妇人之卑称也。”
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。注:“妾也。”
父母有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内则》。注:“所通贱人之子。”
先大母婢也。——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为婢仆所惑。——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
(3) 又如:婢婿(与婢女私通的人);婢妾(妾与使女)
(4) 古代妇女的谦称
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婢之言卑也。”
康熙字典
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婢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8
【廣韻】便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部弭切,𠀤音庳。【說文】女之𤰞者。【禮·曲禮】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。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,亦曰婢子。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𥠇姬曰: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又【二十二年】羸氏對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。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太倉令淳于公罪當𠛬,小女緹縈上書,願沒入爲官婢,以贖父。 又小魚曰魚婢,見【爾雅·釋魚】。 又金鳳花,別名菊婢,見【草木譜】。 又婢曰上淸。【司馬光·考異】引柳珵上淸傳,竇參知敗,屬上淸,定爲宮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【正字通】當時通稱婢爲上淸。
考證:〔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𥠇姬曰,晉侯朝以入。〕 謹照原文晉侯改晉君。
说文解字
【卷十二】【女部】婢
女之卑者也。从女从卑,卑亦聲。便俾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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